2020年12月5日

關於社會資源的使用記錄

補助之類的到這邊也告一段落了,最後將這些點滴寫起以茲記錄。


急診:等了一天多才有床位,雖然我能理解但很折磨人。

出院準備組:辦理出院後的銜接,像是接回家長照還是直接住進機構,住機構會給一個單子讓人自己去聯絡機構,要長照回家就會有社工拜訪,還是要請看護?其實最麻煩的不知道該怎麼樣選擇是最好的。2015年11月我父親中風時還沒有這個的,不知道是當時病情現在嚴重還是沒有設立?

長照2.0:接去機構後長照服務就結束了,之後會寄宣告結束的公文。如果把人接回家提前說一聲長照就會再來。購買許多東西有一部分補助比如電動床等,社會局符合資格也有,老實說我希望社會局身障和長照這些東西能整合在一起。

唯一和機構有關係的就是機構喘息,每年依失能等級能到機構住,14或21天,連一個月都不到,住房按標準有補助,但雜支(尿布之類)沒有。

我看長照2.0補助五花八門,但到了機構什麼都沒有,莫不是在家還能動的能投票所以給多點,嚴重到家人都照顧不了了送去機構專門照護的也沒辦法投票所以就摳那邊的補助?

看護:護士只負責打針吃藥,翻身換尿布什麼的願意那就是良善的愛心,看著自己照顧狀況越來越糟所以在醫院找了本國看護,據說有二十年經驗,由她接手之後情況由肉眼所見獲得好轉,的確是專業的水準,雖然說我希望能多住一段時間,但是看護一天兩千二實在有些吃不消。最後結算是隨便一張紙上算上耗材付費,雖然清清楚楚但是應該要一張正式收據才對的,之後許多補助都需要這些收據,真是失策。

巴氏量表:去醫院服務處拿資料填寫,醫生鑑定完後拿回服務處,會說七天還是多久之內會接到衛生局通知要去衛生局簽名,雖然說巴氏量表有效期是60天,但是還要處理公文時間所以不能太晚弄。

去衛生局簽名後據辦事員說要找仲介,讓仲介去勞動局(?)申請許可,好像也能自己申請,衛生局的人有給我勞動局的電話...辦完可以拿到許可有六個月的有效期...但是我找了家附近的仲介據他所說疫情期間外籍看護好像都沒辦法來台灣,而且找了仲介就要先收錢了...人也不一定有,所以他建議還是先不要為好。

榮民服務處:急難救助,一年兩次,需車錢看病支出收據等,並沒有很多,之前只申請到一千塊。要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

榮民榮眷基金會「重大災害救助」:最低三萬,事件六個月內申請,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意外』,骨鬆骨裂中風這樣要醫生開立意外的證明...這要怎麼開?據櫃檯辦事專員說很多人都弄不到意外證明,只能申請榮民服務處的急難救助,也是為難。總之我想是領不到了。

身心障礙手冊:網路上寫最長35天內完成那是騙人的,兩個月左右等等吧!

身心障礙住宿機構補助:補助時間是以去公所辦理的時間算起,所以越早越好,而且要住宿機構有補助床位才行,我父親住的機構是說以公文來的快慢先來先得。

原本就有一張中度失能,辦理完後等新的多重障礙下來,六月送件,七月用舊證件辦住宿補助,八月社工探訪發現身心障礙手冊少辦了一項障礙,反應了之後到了九月底才有消息說要補鑑定...所以新的補助是從九月底開始算的,平白折了兩個月,所以辦這個一定要一開始就盯著流程盯著文件跑,不能直接丟給醫院讓他們自己跑!

舊的中度補助八千多,新的極重度有一萬七千多的補助,雖然好像不少,其實也不夠付一半房錢吧...老實說政府的長照對於住在家裡的老人很大方,但對到嚴重到需要住機構專人照顧的一毛錢都沒有,實在為德不卒。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是乎是唯一長照對於機構的補助,每年最多有六萬,但是申請身心障礙補助的就不能用這個長照補助了。

郵局:因為兵荒馬亂我們我父親的把郵局定存單弄丟了,最後郵局去了一位經理去看我父親,經過困難的溝通終於完成補辦的手續,真的很感謝那位經理,至於國軍收支組只要帶證件就能補辦,而台灣銀行最硬一定要本人親至,所以沒辦成,唉,小老百姓待遇。不過錢也不是很多,一時之間也不急用,等吧。

監護宣告:這是為了補辦存單存摺所以郵局櫃員提議的,去了一趟法院,領的東西看不懂,辦事員解說就是看著寫...還要鑑定還要付錢還要跑六個月的公文,煩!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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